烟台商标注册:货权后容易忽视的
在商标注册后,企业名义、地址变了,商标是否也应随之变更?若不变更存在哪些影响?
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: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期间,自行改变注册商标、注册人名义、地址等其他注册事项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期满不改正,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。
为此我们可知:商标应随着企业名义、地址等的变更而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,反之就会面临被撤销注册商标的风险。
在不变更注册人名义、地址还会面临什么影响?
1)转让麻烦:烟台商标注册人员提醒大家,若A想将名下商标转交给B经营时,才发现名义地址不对,怎么办?需先将名下所有未变更的商标全部进行变更手续后,才能进行商标转让。
2)收不到官文:这个与常见的驳回复审、异议等案件,官方分别向商标注册人、代理公司下发文书的情况不同,对商标注册后的案件程序,若无效宣告、撤销复审等,官方文书是直接下发到商标注册人地址,并不会发给代理公司。这种情况商标注册人若搬离原注册地却并未进行相应商标变更时,则无法及时收到官方下发的文书(无效宣告答辩通知、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等),由此丧失行使答辩权的机会。
3)使用不便:现在市场经营,常见特许加盟的经营模式,其中涉及商标权许可时,商标注册人名义与企业名义不同,就会遭到加盟商质疑,影响企业信誉度,对企业发展造成阻碍。
以上这3点就是烟台商报注册根据实际情况,为大家总结的有关忽视的地方,希望大家进行避免,以免浪费更多的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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